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页 > 正文

关于注册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1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顺利注册学生证,现将2016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正常在校生学生

二、注册时间:

各学院请于下周将学生证收齐,按照时间安排表到学工处109办公室取注册章。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证注册包括加盖注册章。

2、未交学费的一律不予注册。交费后凭票据到学工处109办公室方可办理注册。

3、休学期间学生证不予注册。

学工处印章

2017年2月13日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美术学院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