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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3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相关部门要把毕业生离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工作职责,将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毕业生办理须知

(一)返校时间:6月11、12日。

(二)相关安排时间:

1、6月13、14日各学院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补考名单已下发),并于6月15日上报补考成绩。

2、6月15-20日论文答辩。

3、6月14日上午8:30开始进行体育达标补测,下午不再进行。

4、6月15-21日毕业生毕业设计作品展(各学院将办展时间和地点于6月14日前报教务处305)。其他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在此期间进行。

(三)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时间推迟至2017年6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需重修的课程将安排在10月中下旬。

(四)集中办理毕业手续时间:6月24日、25、26日在财务大厅集中办理。如在此期间未办理的毕业生将与资格审查未合格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时间一样。

(五)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审核登记表”,请按照“登记表”上面各部门排列顺序办理(需先办理退宿)。

(六)毕业生在办理手续时,按照学工处的规定将学生证归还学工处,学生证有遗失的,按学工处有关规定办理。

三、毕业典礼

为表达对即将毕业生的美好祝福,给毕业生活一个完美的尾声,学院定于6月22日上午在文庙举行学士学位授予典礼,23日下午在南区广场举行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及晚会,望毕业生准时参加。

四、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各学院要帮助毕业生树立爱国、爱校的思想,提倡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提倡举办高雅、有益的活动,讲秩序、讲团结,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提倡勤俭节约,讲美德、讲品格,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指导毕业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文明离校。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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