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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安全用电、宿舍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检查内容说明

作者: 时间:2015-03-31 点击数:

为了落实公寓管理制度,学工处宿管科近期集中力量对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用电、公寓卫生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内容说明如下:

1.严禁学生离开寝室时手机、电脑等电器仍然连接电源线。

2、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热得快、豆浆机、榨汁机、电夹板、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电吹风、明火燃具(如酒精灯、煤气炉)等器具、变压插排等非安全设备。

3、私拉电源线,将电源插座放置在床铺或捆绑在床架上。

4、因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进行熬药),需持医院证明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进行情况说明,由学院报备学生宿舍管理科后,到所在公寓辅导员处熬药。

5、物品摆放杂乱、不整理床铺或不按规定搞室内卫生等内务脏乱差现象。

6、在宿舍抽烟、酗酒、赌博、养宠物等行为。

7、严禁学生校外居住、夜不归宿等行为(如有特殊原因需出具详细说明)。

根据学生公寓的相关制度,以上检查内容是学生公寓管理的长期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违规宿舍的整改工作,争创“安全、卫生、和谐、温馨”的居住环境,使学生公寓成为学生的“第二课堂”。

联系人:学生宿舍管理科毛亮

联系地址:办公楼109室

联系电话:8780

学工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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