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各级兵役机关认真贯彻,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积极响应,热情高涨。
1月10日,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正式开通,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等工作全面展开。工作中,发现一些适龄青年及家长对兵役法规和征兵工作程序了解不够,造成一些疑惑误解。
有适龄青年询问,“兵役登记”就是“应征报名”吗?还有即将参加高考的家长问,“今年行兵役登记了,就一定要参军入伍吗?”
简单说,先“兵役登记”后“征兵报名”,不是一回事!今年登记了,也不是一定要今年必须参军。
我国《兵役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具体说,2018年满十八周岁的男青年必须登记,但是当年并不必须应征入伍。
按照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上的流程显示:“兵役登记”“征兵报名”,两项由适龄青年完成。“兵役登记”完成之后,有当兵意愿的可继续点“应征报名”,当年暂时无意愿就不用点征兵报名了。应征青年报名应征之后,由兵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预征对象”“确定进站体检人员”等等后续流程。
国防部征兵办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完成兵役登记任务,兵役机关要将往年已登记的逐一核验,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对象。但是,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适当放宽,2018年1月10日—2018年8月5日之间都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