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二、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军事技能训练。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负责复退转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登记、上报和优抚、慰问工作;开展高校民兵预备役工作;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组织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
五、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宣传发动,协助兵役机关搞好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查,协调办理应征大学生学费补偿有关手续,做好大学生入伍后的跟踪管理以及退役后落实优待安置政策的协调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
七、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