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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

各学院: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要关心、爱护和帮助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广泛与每一个学生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学习生活状况。要经常深入教室、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辅导员要定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调研,分析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发展、就业等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将相关情况登记在案,对于突出个例,要及时向学院反映解决。

三、辅导员要基本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深入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惑,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四、辅导员要特别关注贫困学生、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等特殊学生群体,及时帮助和解决学生的困难。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辅导、咨询、干预措施,引导其树立健康向上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完善人格。

五、辅导员要特别关注重大节庆日、重要纪念日和重大活动日等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注重通过网络渠道反映的学生信息,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辅导员要建立并完善班级制度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班级文化活动,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指导学生提升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七、辅导员要加强对班级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生上课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制度,积极开展优良学风、考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法守纪,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八、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辅导员工作日志》的使用,做好日常工作记录,使日志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并认真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学院要定期组织召开辅导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解决方案。对于突出问题,应及时和学校联系。

十、学院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对学生的突发事件,辅导员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并上报信息,维护好校园安全与稳定。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各项事宜拟定本学院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并于2015年4月23日前交至学工处109。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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