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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防止电信诈骗

作者: 时间:2015-04-28 点击数: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侵财犯罪,包括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纸质媒介诈骗等,是犯罪分子利用日益先进的通讯手段、银行支付渠道以及互联网技术,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诈骗,老百姓极易受骗。

二、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和案例

1、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犯罪分子使用任意显号网络电话,冒充邮政、工商、电信、银行以及公检法等单位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邮寄包裹涉毒、有线电视或电话欠费、信用卡恶意透支、被他人盗用身份注册公司涉嫌犯罪等由头,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账户。

案例:市民郝某接到电话,电话内语音播报称有个邮件需要去取,郝某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回拨,拨通后,犯罪分子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称郝某的邮件是某地工商局转来的;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工商局”;接着,冒充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有人利用郝某的身份注册公司,该公司涉嫌洗钱犯罪,随后,犯罪分子将电话转到“公安局”;犯罪分子冒充公安局民警给郝某做报案笔录,并要求郝某将自己的资金转到“安全账户”,否则公安局将冻结其所有资金;郝某出于害怕,将自己的全部资金31万转到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后发现被骗。

2、QQ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他人QQ号码、MSN账号等,然后以主人的身份登录,通过播放视频聊天录像等方式,冒充受害人的亲友与其聊天,并向其借钱诈骗。

案例:王某上网时,与其在日本留学的儿子QQ聊天,其儿子称他的教授快要回中国了,教授放在他那300万日元,要求王某先把钱打给教授,折合人民币186000元,并给王某发送了银行账户,王某信以为真,通过网银进行了转账。王某拨打其儿子电话后,才知其QQ号码早已被盗。

3、网银密码器升级诈骗。犯罪分子搭建与银行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站,通过群发网银密码器升级短信诱使受害人登录虚假网站,输入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犯罪分子在后台获取后,再骗取动态口令,迅速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将受害人银行账户内资金转移。

案例:刘某接到一条短信,说他的网银密码器过期,让他登录WWW.LCBCCM.COM网址进行升级,刘某根据短信提供的网址进行升级操作,被犯罪分子通过网银转走现金6万元。

4、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极具诱惑力的车、电脑、衣物等物品的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就以缴纳定金,缴纳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案例:韩某在网上看到某化工公司发布的价格优惠的POE原料信息,后与网站留的联系人联系,并购买POE原料一吨,价值10800元人民币,汇钱之后发现被骗。

5、扫二维码诈骗。犯罪分子向网店商户、消费者等群体推送二维码图形(实际为某种木马病毒),该二维码伪装成打折、促销广告、热门游戏或者系统升级软件,诱导用户扫描,在联网状态下用户扫描后手机就会中毒,手机里存储的通讯录、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被泄露后,犯罪分子利用网银进行转账。

案例:某网店老板张某用手机扫描某网站上的系统升级二维码后,手机中毒死机,后发现其网银绑定的手机号码被更换,犯罪分子通过网银转账5000元。

6、补办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钓鱼”网站获得受害人银行账户信息后,伪造身份证,补办受害人的手机卡,通过网银快捷支付渠道,进行消费或者转账。

案例:秦某发现自己的电话无网络服务,打不通电话,咨询移动客服后,才知手机卡被他人办理补卡业务,最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通过网银快捷支付渠道消费13000元。

7、虚构消费退税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购房、购车人信息后,谎称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交易税、购置税退税,要求受害人进行“绑定”退税账号操作,实际是将银行卡内存款转入了嫌疑人账户。

案例:卢某接到冒充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被犯罪分子以购车后有3000元燃油补贴为由,诈骗19677元。

8、提供低息贷款诈骗。犯罪分子以贷款公司名义向受害人手机上发送低息、无需担保贷款短信或者通过网络发布类似信息,利用部分人员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支付手续费、预付利息等名义骗钱。

案例:刘某通过手机上网寻找小额贷款,对方以需要交担保费、利息、解除锁定等费用骗取刘某4356元。

9、冒充部队采购人员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部队采购人员,谎称要购买某种特定产品,需要受害人帮助订货,共同赚取差价,并提供对方联系方式,诱使受害人订货付款。

案例:某日,某服装店老板李某收到了出售帐篷的宣传单,几天后,一名自称看守所武警中队姓“王”中队长向李某打电话预购20个帐篷,李某通过前几天接到的传单联系卖家,想从中赚取差价,汇款后,却联系不上姓“王”的队长,发现被骗。

10、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拨打受害人电话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冒充熟人,之后再以出车祸、嫖娼被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汇款。目前,也出现了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有针对性地冒充熟人诈骗。

案例:某日,有人冒充石家庄市民张某的同学,称自己在秦皇岛旅游,第二天要来石家庄,次日上午,该男子以出车祸需要住院押金为由让张某给其款两万元,张某汇款后却联系不上该男子,发现被骗。

11、换账号汇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我原来的账号不用了,请把款打入此账号***行,***,户名***”短信的方式,或者冒充房东诈骗房客租金的诈骗方式,骗取即将汇款人员不加识别地把钱款打入涉案账号。

12、虚构中奖诈骗。通过向QQ、MSN、邮箱、网络游戏、淘宝等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案例:王某用手机上网时,网页上弹出一个“欢乐在线腾讯QQ总动员14周年庆活动”中奖的邮件,王某打开邮件看见中了苹果笔记本电脑,经电话联系“客服”后,被以交保险及税款的名义骗取3800元。

13、子女出事诈骗。犯罪分子向受害人发送“爸妈,我的钱包手机被偷了或我出了点意外现在医院,等钱急用,请速汇款***元到我的朋友***卡上,切记要快”,受害人往往因处于紧张状态而上当受骗。

案例:陈某接到自称其孩子老师的电话,称自己的孩子因交通事故住院需要2万元押金,陈某由于着急,向指定账号汇款2万元,后联系孩子,发现被骗。

14、网络征婚、交友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征婚交友网站,编造“高富帅”或“白富美”的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定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提出开店送花篮、借钱周转、急需医疗、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案例:刘某QQ聊天时认识一个网名叫“想找一个知心女人”的陌生男子,对方自称是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想找女友,谈成后支付80万元。几天后,该男子以在机场钱包被盗等名义,诈骗刘某6万元。

15、开设虚假网站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网址与真实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站,利用网上支付平台行骗。

案例:市民张某在网上购买机票时,误登与真实网站十分相似的钓鱼网站,被骗3000元。

16、炒股分红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网页,以证券公司名义发布股票虚假内幕信息,以炒股分红的名义,诈取股民将资金转入其账户实施诈骗。

17、冒充“黑社会”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黑社会”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人之托进行报复或暴力讨债等名义,恐吓要伤害受害人及家人,威胁受害人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

案例:陈某接到一个冒充“黑社会”人员的电话,称受人之托,要砍掉陈某一条胳膊,让其打5万元钱就没事了,陈某给对方汇款后发现被骗。

18、虚构绑架事实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任意显号技术虚拟受害人亲人电话号码来电,谎称其亲人被绑架,为防止受害人作出反应,要求电话不能挂断,速汇赎金,否则即“撕票”,部分事主因惊慌失措而上当受骗。

案例:王某在家接到电话,对方称其儿子被绑架,需交赎金1万元,王某让其丈夫在某邮政银行向对方账号汇款,后联系儿子发现被骗。

三、警方提示

1、及时与家人、朋友联络。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时往往会以案件涉密、案情重大等理由,要求受害人“保密”,禁止向其他人泄露消息,此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第一时间与家人、朋友联系,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2、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求证。遇到犯罪嫌疑人以贩毒、走私、洗黑钱为借口进行诈骗,或退税、中奖为诱饵进行诈骗的情形时,要及时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联系,辨别事情真伪;

3、犯罪嫌疑人冒充熟人、学校教师或子女进行诈骗,要在第一时间与上述人员本人取得直接联系。特被是冒充子女被绑架,首先联系子女本人或其他在一起的朋友,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在银行或柜员机办理转账手续时,一定要听从银行人员的指示。认真阅读警示告示或直接向其询问,在柜员机上操作,如果进入英文界面,不了解操作内容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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