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河北美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各学院评选、公示、推荐,学校审核、评定,现将 2023 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推荐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0311-88596113
监督邮箱:hbmyxgc@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