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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内开展“安全用电、宿舍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3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工作,近期集中力量对大功率电器、违章用电、宿舍卫生等违纪行为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时间:2015年3月15日---2015年4月15日

二、整治内容:

1.严禁人离开寝室时手机、电脑等电器的电源线或者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

2、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热得快、豆浆机、榨汁机、电夹板、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电吹风、明火燃具(如酒精灯、煤气炉)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等。

3、私拉电源线,将电源插座放置在床铺或捆绑在床架上。

4、因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进行熬药),需持医院证明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进行情况说明,由学院报备学生宿舍管理科后,到所在公寓辅导员处熬药。

5、寝室物品摆放杂乱、不整理床铺和不按规定搞室内卫生等内务脏乱差现象。

6、在宿舍抽烟、酗酒、赌博、养宠物等行为。

7、学生公寓内出现的其他违纪行为。

三、工作安排:

1、3月15日—3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在此阶段,各二级学院要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治工作。各班级要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使学生从维护自身利益和共建和谐校园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宿舍和学生为主体围绕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采取适当的方式主动自行处理违章物品。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把握和督促自查进度,对学生不及时处理的违章物品和宠物进行清缴并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整顿宿舍安全秩序。

2、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学工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大功率电器、违章用电等违纪行为,当场查缴没收相关物品。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违纪行为整治工作,认真部署自查自纠阶段的教育和检查,总结既往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将学生公寓纪律检查和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持久地推动下去。

2、各辅导员要组织学生深入学习《学生手册》,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学生德育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发现学生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服从教育或违纪情节严重的,要留存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同时将违纪事实及时呈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配合检查工作,并在学生中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和校规校纪。

4、各二级学院于3月31日前将本学院开展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有数据、有图片),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也一并提交办公楼109(电子、纸质)。备注:学生宿舍包括在学生公寓内居住的教职工人员宿舍。

联系人:学生宿舍管理科毛亮

联系地址:办公楼109室

联系电话:8780

学 工 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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